七一是什么节日?
大家都会脱口而出
建党节!
七一的另一层重要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至今已经3年了!
近年来,我国中医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医发展出现“墙内开花墙内墙外都香”的现象。《中医药法》实施以来,不仅为人民健康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更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标准与支持!
在新冠中看到中医力量
新冠疫情期间,人民日报官微的一个视频吸引了监督君的目光,标题为《雷神山医院的“神人”》!带着好奇的小眼神,反手就点了进去,内容原来跟中医治疗有关!
(视频片段)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不断看到中医药应用在治疗中并获得良好效果的消息。新华社多篇文章对中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中的重要作用做了详细解读。
1、中医中药与西医西药的结合,在防止早期轻症向重症转化上有很大作用,对比类似条件下的108例病例后发现,西医治疗转重率在10%左右,而中西医结合治疗转重率约为4.1%。
2、武汉江夏方舱医院,是国家中医医疗队接管的方舱医院,500多名患者服用中医汤剂结合按摩、针灸、太极拳、八段锦,最终实现“零转重,零死亡,零感染”。
3、由全国4900余名中医药人员共同筛选出的“三药三方”等中医药帮助全国各地超7.4万名确诊患者,有效率达到90%以上。
河南地处中原,中医基础浓厚,3月25日,河南省省长尹弘在主持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中特别提到,中医药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南有着很好的中医药发展基础,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中医药发展上做好创新文章,抓好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民间高手”作用,提升中药材质量,把中医药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聚焦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让广大中医人倍感兴奋。截至5月22日晚上8时,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共收到5700多件提案,经过媒体对外公布的涉及医疗领域的提案就50多个,促进中医药文化遗产传承的声音也在其中。
中医诊所的正确打开方式
在我们身边,可以发现,中医诊所越来越多,找中医调理的人也越来越多。新冠疫情之后,中医实力再次被肯定,越来越多人对这种不打针不输液,扎扎针、拔拔罐、推拿推拿就解决病痛的医疗方法好感倍增!此刻,屏幕前的你,想学习中医、从事中医,甚至想开中医诊所的冲动是不是更加强烈了?稍安勿躁!啃了这些干货,先给冲动把把脉~
1、想开中医诊所需要什么资格?
2017年12月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规定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指出符合资格的个人办中医诊所,只需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2、许可与备案的中医诊所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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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类 中医(综合)诊所 |
备案类 中医诊所 |
执业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中医诊所备案证》 |
执业范围 |
可以使用现代医疗技术,包括开具西药、输液 |
仅限于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不得从事穴位注射、中医微创类技术(不含针灸)、中药注射剂等不可控的行为。 |
人员资质 |
5年以上执业中医医师 |
注册3年以上的执业中医医师,或中医(专长)医师 |
开办诊所资质获取 |
许可行为 |
备案行为 |
3、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 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 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躲坑大作战!中医们小心避让
郎中请留步!
前方道路坑洼多
干了这碗科普再上路
定能助你“药到坑除”!
1、中医诊所超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后果很严重!
根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聘用上述不得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者由原备案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2、中医医师也有执业范围,越过一丝都不行!
根据《中医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3、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都要备案,没有备案?违法了!
根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4、怎么判断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怎么处罚?
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根据《中医药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的,由原审查部门撤销该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违反本法规定,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有前款规定以外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消费者如何给中医诊所把脉?
消费者在选择中医或者中医诊所时,总怕遇到“江湖郎中”!耽误治疗不说,稍有不慎,损失惨重……莫慌,监督君这就掏出珍藏多年的“卫监宝典”,与君共读,功力必增!
1、先查看诊所资质:分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中医诊所备案证》,如果是《中医诊所备案证》执业范围仅限于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
2、再查看人员资质:是否有执业医师证、执业范围及类别、注册地点等。切记:医生必须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跨省执业的,经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3、现场环境看一看:诊室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医务人员对不同患者操作时洗手或手消毒;一次性针具一人一用一废弃,可重复使用的针具,要一人一用一灭菌。
监督君有话说:
中医事业的发展,不仅仅需要一批又一批淡泊名利、深深扎根于临床的“铁杆中医”,担负起历史责任,还需要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以及卫生监督部门持之以恒地监督与规范。不掩饰真相,不回避矛盾,相信中医定能为人类的卫生健康事业贡献更多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