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组建于2005年11月27日(焦编〔2005〕31号),为副处级全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暂核定人员编制70名,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法制与稽查科、信息宣传科、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和职业卫生科、医疗科(中医科)、传染病防治科。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负责下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我局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立足创新,完善机制,坚定不移地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工作,不断创新、调整监管思路,大力推行卫生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全省卫生系统四五普法暨依法执业集中教育先进集体”、 “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先进集体”、“全市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等六十余项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至今。
办公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世纪路500号
电话兼传真: 0391--8861066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负责下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我局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立足创新,完善机制,坚定不移地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工作,不断创新、调整监管思路,大力推行卫生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全省卫生系统四五普法暨依法执业集中教育先进集体”、 “全省打击非法行医先进集体”、“全市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等六十余项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至今。
办公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世纪路500号
电话兼传真: 0391--886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