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是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和重要环节,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是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的重要依据,是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重要保证措施。
2020年焦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承担了国家下达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GB31639-2016)、罐头食品(GB7098-2015)、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0-2016)等跟踪评价任务。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按照国家、省实施方案以及洛阳协作组要求,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和焦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组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从2020年11月上旬开始,深入到焦作市、安阳市等罐头生产企业征求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对相关标准的改进意见。
后赴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等多个科研院所实地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调查工作。邀请专家、教授、科研人员进行座谈,听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理化建议,调查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情况。
共发放调查问卷77份,经焦作工作组初步筛查,去掉内容接近、观点重复的问卷,再经过洛阳和郑州业内专家点评指导,焦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将其中20份具有建设性合理性建议的调查问卷上报给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产品专项跟踪评价平台,其中罐头标准5份问卷,罐头生产卫生规范11份,酵母标准4份。焦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任务。
(生活饮用水科 供稿)